联系人:021-64275020 陈女士
拍卖会地址:乔家路2号(2号拍卖厅)
拍卖时间:2014年11月4日上午10:30
拍卖标的:[ ]中为保证金数额
1. 上海市普陀区澳门路356号(三维大厦)1804室,办公楼,建筑面积193.52平方米,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转让(空转),按现状拍卖。10月27 -28日安排外观看样。[20万元]
2. 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7弄1、3、5号1层,建筑面积216.79㎡,店铺。[45万元]
3. 上海市宝山区竹韵路58弄25号1201室,建筑面积133.62㎡,公寓。[15万元]
4.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14号1-2层,总建筑面积201.31平方米,店铺,带租约整体拍卖。[30万元]
5. 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58号906、908、910室,合计建筑面积为319.06㎡,办公楼,带租约整体拍卖。[40万元]
6. 上海市虹口区逸仙路158号2906、2908、2909、2910、2911、2912室,合计建筑面积为558.24㎡,办公楼,带租约整体拍卖。[80万元]
咨询看样:即日起接受咨询,统一安排看样。
注意事项:
① 本场拍卖会采用网络现场同步竞价方式,竞买人应在办理竞拍登记手续前登陆公拍网进行实名注册,并在该网站参与竞价(http://wangpai.staa.com.cn)。
② 1号标的受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委托,法院监督电话0757-86253116,执行案号为(2013)佛南法沥执字第625号。参考价245万元。竞买人及优先购买权人须按[ ]内的人民币金额向南海法院支付保证金,并确保10月30日中午12时前到账:
户名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资产托管专户—南海法院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
账号:2013028029200038934
保证金的支付人须与竞买登记的名称一致,并在付款凭证上备注执行案号“13沥执625”及竞买人姓名,如因备注不清而影响竞买人资格的后果自负,若未成交由南海法院按原付款账户、姓名退还。已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须于11月3日下午16时前持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,法人身份证、身份证等)及保证金付款凭证至本司(徐汇区龙吴路166号)办理竞拍登记手续,逾期不予办理。
③ 2-6号标的竞买人持相关证件(自然人凭身份证、法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等原件材料)于10月31日15:00前至本司(徐汇区龙吴路166号)办理竞拍登记手续,并按[ ]内的人民币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(支付人须与竞买人登记的名称一致),确保拍卖会前到帐,逾期不予办理。
④ 具有优先购买权者如未于规定日期内登记竞拍则视作自行放弃。